[上海]上海戏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考级项目管理
上海 · 上海戏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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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上海戏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现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团队协作意识、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仪表端正,语言文字能力强,身心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详见附表《上海戏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派遣制人员招聘岗位需求简章(2025年12月)》

  1. 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应聘者须登录上海戏剧学院招聘系统:re***.cn[点击查看](推荐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
  2. 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按照应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应聘者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3. 初试及实习考察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采用笔试、面试、实习考察等形式进行。
  4. 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初试成绩及实习考察表现情况,用人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提交学校审批。
  5. 体检、政审拟聘人员自行至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身体条件须达到岗位要求,体检报告交由学校医务室认定。学校将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按照“全面、客观、公正”原则,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 聘用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根据查实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1.派遣制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21-62483221  

联系邮箱:shangxizp@sta.edu.cn(联系邮箱不接受简历报名)